一、领导小组
由机关纪委、市社监审科、财务科、社资办、监事办组成市社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审计内容、审核材料、监督过程、提交初步名单、评定审计质量。
二、内容
(一)范围
面向社会,在市社门户网站发出公告。
(二)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及办公地在龙岩市新罗区,且注册时间有5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2.为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员且年检合格;
3.列入《龙岩市国资委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单;
4.有不少于3个政府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审计经验;
5.熟悉国家、政府机关、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服务内容
选定单位将承接龙岩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部及其4家直属企业的审计。
重点内容如下:
1.内控制度制定及其执行情况,执行中的经济责任情况;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及各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3.直属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4.基于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并提出经营建议;
5.针对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今后发展需求,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6.对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7.对单位机关工会及小企业工会的年度工会经费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检查;
8.对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服务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履职等规定实施审计;
2.审计过程中至少要派三名审计专员,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1名;
3.列席审计工作汇报,提供审计帮助;
4.每年至少派一名审计专员下乡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按要求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审核
审计聘请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通过行业了解、市场评价及咨询有关部门后,提出初选单位名单报市供销社研究审定。
四、公示
有关名单在龙岩市供销社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疑议后,与其签订合同并开展审计工作。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两年,一年一签。 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经市社审计领导小组评定审计质量为合格以上,并无违约行为或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可延续服务。若存在违约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将终止委托合作关系。
六、待遇
每年2.5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应将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三证合一”、年检合格证明、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员证、列入龙岩市国资系统中介机构备选库、无不良违法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直接交至龙岩市供销社监察审计科(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供销大厦15F)。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供销社监察审计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7-3102631。
龙岩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4月18日